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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天津市执业药师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编辑整理:执业药师考试网     更新时间:2023-06-26 00:00:00     浏览量:()

2022年11月28日,天津市执业药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这份通知对于天津市执业药师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规定了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对象、内容及学分要求、继续教育时间、培训费用、学习方式等方面的具体细节。

一、继续教育对象

通知规定,执从业药师资格证书人员是继续教育的对象。这意味着只有取得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参加继续教育。

二、内容及学分要求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计20学分;公需科目30学时,计10学分。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执业药师在专业知识和公共服务领域都能够不断地更新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三、继续教育时间

通知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至2023年4月15日止,学习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至2023年4月30日止。执业药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和考核。

四、培训费用

通知规定,公需科目学习免费,专业科目培训费为220元/人,由施教机构收取并开具发票。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执业药师能够方便地获得高质量的继续教育。

五、学习方式

通知规定,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授课方式,由北京金航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天津科技咨询培训中心这两家施教机构承担。学员可以选择其中一家施教机构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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